商品檢驗商品發生事故如何通報?![]() (1)業者(報驗義務人)獲知本局公告應施檢驗商品發生事故,應於3日內透過本局商品安全資訊網(網址:https://safety.bsmi.gov.tw/)辦理商品事故通報,應通報情事如下: a.有發生燃燒、爆裂或燒熔,致損害消費者生命、身體、健康或財產,或確有損害之虞。 b.因使用商品造成人員死亡或須住院治療之傷害。 (2)民眾發現商品發生事故亦得透過商品安全資訊網向本局進行通報。 (3)本局接獲商品事故通報案件均依規定辦理調查,蒐集商品相關資訊並調查商品事故情形,針對不安全商品,即依相關法規要求業者採取相關矯正措施。
更新日期:
2025年3月14日
|